经营、销售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万宁两人被罚款合计24万元


原标题:经营、销售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万宁两人被罚款合计24万元

近日,记者从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因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及销售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陈某宁、卓某章被罚款合计24万元。

据调查,陈某宁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2020年3月份起在自建房经营场所从事塑料制品经营活动,并在经营场所储存、销售外观上均无“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形制图”,属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所禁止销售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被查扣的该批次塑料制品共18个品种341包,涉案塑料制品货值金额为72083元,违法所得9350元。

卓某章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2020年3月份起在自建房内从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营活动,并向吴记粉汤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其储存、销售的塑料制品外观上均无“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形制图”,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查扣的该批次塑料制品65个品种共635袋,货值金额共计92851.50元。

据悉,陈某宁、卓某章均存在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及销售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对此,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陈某宁、卓某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罚款9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张野)

6.72万考生报名参加北京高考
上一篇 2026年10月23日
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下一篇 2026年10月23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